樂曲的曲式

問:二段體、三段體及迴旋曲分別有甚麼特色?

陳健華教授答:

    二段體

    二段體(AB)是由兩段有完結感覺,內容有緊密聯繫的音樂組成。標準的「小二段體」可短至16小節:A(4小節 + 4小節)+ B(4小節 + 4小節)(極慢板的複拍子二段體,甚至可短至8小節)。如兩段長度不同的話,一般都是B段比A段長,這是由於B段需要醖釀開展,所需篇幅更大。在旋律(音高及節奏)上,兩段不應有太大的對比,否則會成為互不關連的段落,不能成為一個統一完整的作品。由於在對比上有太多限制,在十八世紀後半葉以來,很少作曲家採用二段體來作曲,遺憾的是,現在仍有些書本以二段體的形式來解釋兩個並置排列式的自由分段體。

    三段體

    三段體(ABA)是很通用的一種曲式,容易符合創作上要求的「統一與變化」的原則。B段在二段體中大致與A段「相同」;而在三段體中,則經常與A段形成「對比」,有時對比甚強烈。在B段完結後,可以將A或A'再出現一次來加以統一。在三段體中,A段一般會完整地在主調上結束,B段則多會在另一近關係調上。為順利帶入第三段(A或A'),B段多會在第三段主調的V和弦上完結。

    迴旋曲

    迴旋曲(Rondo Form)的主題(A段)很重要,一定要百聽不厭,否則重複愈多,便愈令人討厭。副主題(B、C段等)則與主題不同,以引起對比。其實音樂寫作的方法,不外乎是將音樂的構思加以「排列」或「發展」。迴旋曲是典型的以材料排列而成的曲式,標準的模式是:A+B+A+C+A+Coda。跟從此模式的原則,新的插段可不斷加入,A段則偶而加入,以加強統一性。像舒曼(Schumann)的新事曲(Novellette),其曲式是A+B+A+C+D+E+D+C+A,也可以說是由迴旋曲原則引伸而來的。